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在2015年度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确定为AAAA级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北京市民政局)主管、注册、登记、批准的合法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证号:京民民政字第00303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号:58080045-X,法人代表:刘迅甫(著名诗人、书画家)。专业从事中国诗书画艺术研究、创作、培训、展览及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等相关业务活动。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评估。经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在2015年度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确定为AAAA级单位,并在2016年特颁发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自成立以来,举办了一系列公益活动,特别是倾力打造农民工文化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并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011年,院长刘迅甫先生创作出版了纪实诗报告《农民工之歌》,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诗歌朗诵暨研讨会,由著名朗诵艺术家殷之光领衔北京朗诵艺术团倾情奉献。2012年3月,北京东城区图书馆举办《农民工之歌》诗歌朗诵会。同年3月31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加快推进农民工文化建设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14年元月《农民工之歌》被五洲出版社翻译成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向世界传播中国人民托起伟大“中国梦”的实践、奉献与动力源泉。2015年10月15日由《农民工之歌》改编的大型现代音乐舞蹈诗剧《农民工之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益演出,万人大礼堂座无虚席,掌声雷鸣。当天央视新闻联播对演出活动进行了报道。
此外,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还先后举办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中国诗书画大展、孙轶青书法作品展、林从龙诗词研讨会、高占祥诗歌朗诵会、“太白杯”中国诗书画大赛、中国魂·艺术与奥林匹克同行艺术展、海峡两岸中国书画名家作品展、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中国诗书画大展、中国梦·税务情——全国税务系统优秀书画作品展、中国梦·2014中华诗词演唱会、正义无敌·和平无价·大爱无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诗歌音乐会,连续5年举办二月二诗家雅集活动、每年春节期间坚持为农民义写春联、多年坚持义务为社区、农民工举办诗书画艺术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并产生较大影响。
中国魂·艺术与奥林匹克同行艺术展
海峡两岸中国书画名家作品展
迎新春·书法家进社区
正义无敌·和平无价·大爱无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诗歌音乐会
义务举办诗书画艺术培训
2014中华诗词演唱会
百龙闹春——二月二诗书名家雅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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